各村(社區(qū))、有關部門:
根據(jù)《清遠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(fā)〈2023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見〉的通知》(清消安〔2023〕12號)、《清遠市清城區(qū)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(fā)〈清遠市清城區(qū)人民政府領導干部消防安全“責任清單”和年度“工作清單”〉的通知》(清城消安〔2023〕8號)文件要求,為全面壓實我街消防安全責任,構建高質量發(fā)展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,我街制定《街道辦事處各部門領導干部消防安全“責任清單”和年度“工作清單”》,并已經(jīng)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結合本轄區(qū)、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落實,參照制定本轄區(qū)、本單位領導干部消防安全“責任清單”和年度“工作清單”,并抄送街應急管理(消防事務)組。
附件:1.街道辦事處各部門領導干部消防安全“責任清單”.pdf
2.街道辦事處各部門領導干部消防安全年度“工作清單”.pdf
清遠市清城區(qū)東城街道黨政和人大辦公室
2025年3月5日